2010年8月26日 星期四

【新聞】夫疼女兒竟吃味 19歲母虐死2歲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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棒打出氣 抓頭撞地 「我不是故意的」 2010年08月21日蘋果日報

【綜合報導】真是家庭悲劇!台東縣一名才19歲就生了3個孩子的小媽媽,因丈夫較疼愛2歲女兒而吃味,竟打女兒出氣,未料下手過重,女兒日前因顱內出血猝死。檢方前天解剖遺體,確認小媽媽涉嫌虐死親生女,將她依傷害致死罪嫌收押偵辦。昨警方提訊小媽媽,她懊悔痛哭說:「我真的不是故意的!」

上月丈夫帶全家到苗栗租屋打工,因小媽媽數年前犯竊盜案遭保護管束,須定期回台東向法官報到,本月11日母親帶孩子回台東,未料第2天女兒就猝死,驗屍發現死因不單純,追查才知是虐童案。


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認為此案不能全怪小媽媽,社政單位也應檢討。她認為這對年輕夫妻收入不穩又養3子,且母親有前科,屬高風險家庭,若能及早輔導,「或許能避免悲劇。」

警方調查,小媽媽很依賴丈夫,但生了女兒後,發現丈夫較疼女兒,覺得吃味,「我和老公第一次吵架就是為了女兒。」小媽媽昨向警方說,她因此常打女兒出氣。本月初小媽媽在苗栗租屋處拿塑膠棒打女兒頭和身體,女兒倒地後她又抓頭撞地板,見女兒翻白眼昏過去才停手。

未料12日晚女兒坐嬰兒車吃麵包,突然沒氣息,當時小媽媽以為女兒噎死,但檢方前天解剖發現,女童顱內和腹部有瘀血及臟器病變情形,確認是被虐死,當即將母親逮捕並聲押獲准。

犯行可囚逾7年

女童父親昨傷心說:「我也覺得妻子在嫉妒女兒。」過去曾見女兒被妻子打手心,搬到苗栗更發現女兒身上不時出現傷痕,「問妻子她卻都說不清楚,沒想到事情這麼嚴重。」台東社會處指出,因小孩父親並未喪失教養功能,另兩個小孩也無受虐狀況,暫不會做強制處分。

律師吳漢成指出,虐待親生女傷害致死,可判處7年以上徒刑,但法官通常會考量犯後態度,加上還有小孩要養,「應會減少刑期」。

根據內政部兒童局調查,近6年來未滿20歲小媽媽,對小孩施虐比率雖平均僅4%,卻高於其他年齡層婦女的平均比率。兒童局長張秀鴛昨說,小媽媽面臨顧孩子、經濟等壓力,控制力不足就易出問題,親友要多關懷,必要時可求助社會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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